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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琳,程茹 | 走向“复合型社会”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空间社会学视角下的“十三社区”案例分析

走向“复合型社会”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
空间社会学视角下的“十三社区”案例分析

吴海琳,程  茹


吴海琳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书记,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亚太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网络社会学。近5年来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全文转载4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近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项,吉林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交叉学科前沿项目、学科育人示范课程项目3项,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2项。

程  茹

     现为中机产城(北京)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分院咨询师,吉林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方向为组织社会学、网络社会学。




摘 要: 网络社会来临带来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空间转换,当下互联网发展建构了新的社会空间与社会交往形态,社区作为基本社会生活空间,展现出“地域空间”与“网络空间”的复合形态。智慧社区建设作为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在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地域空间”与“网络空间”关系进行重构时,既创造了治理经验,也显示出诸多问题。通过对“十三社区”研究,发现智慧社区建设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空间重组、居民自下而上流动权力与自主性的提升以及新型公共空间与智慧生态的再生产,但同时也发现存在过度技术化、跨地域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长效联动机制相对匮乏、行政化倾向和技术治理异化等问题。打造异质多元的社会空间、培育广泛社会力量联动、提高居民治理主体地位,走向“复合型社会”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才能推进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智慧社区;网络空间;空间社会学;复合型社会;“十三社区”


基金项目: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网络社会的现实基础、本土特色与运行模式研究” (19JJD84000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后单位制时期智慧社区建设推进路径研究”(18YJA840012)。

正文

约15000字

      伴随着网络社会的来临,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权力与组织运行,以及社会整合与认同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智慧社区作为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的新型社区实践及治理模式,展现出地域空间与网络空间叠加的社会空间复合性特征。一方面,网络空间模糊了社区的地理边界,社区成员的生产和生活超越了地域空间的限制,网络空间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公共生活提供了新的平台,增进了社区社会联结。另一方面,地域社会基础在智慧社区建设中仍发挥重要作用,尊重社区结构差异基础上激发社会活力,引导地域共同体建设,实现智慧社区“技术”与“社会”的双重赋能才能实现智慧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基于对B市S街道“十三社区”的智慧社区建设实践调研,借助空间社会学分析视角,关注“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新进展,以期拓展并推进现有智慧社区研究。


智慧社区:空间社会学视角下的社会空间重构

      智慧社区概念起源于西方,1992年圣地亚哥大学通讯国际中心正式提出了建设“智慧社区”的号召,1997年约翰•埃杰(John M Eger)教授带领团队着力于建设和推动智慧社区发展并出版“智慧社区指导手册”。但这一时期智慧社区建设并未形成广泛影响,直至2008年底,IBM公司提出“智慧地球”理念,2009 年进一步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智慧社区建设实践才广泛开启。随着智慧城市实践在全球各地积极推进,社区因其完整的体系结构以及作为社会最基本构成单元,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智慧社区建设开始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智慧地球—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的建设实践体系。随即我国也迅速加入智慧社区建设的全球热潮,但我国智慧社区与西方又有明显不同。一方面,我国智慧社区建设是后单位制背景下的地缘群体重组过程,涉及群体利益和情感的重新协调,带有从单位社会向地域社会转变的转型特征;另一方面,我国智慧社区建设自上而下推动的行政色彩相对明显,是政府倡导“互联网+”引领传统业态创新实践的有机组织部分,致力于以技术介入力量推进社区实现“单位社区-地域社区-网络社区”建设升级,并逐渐形成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即“数字化”治理。

      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但从整体上来看,重点关注如何将互联网技术有效地运用于社区治理,表现出对技术理念的过度重视和对顶层设计的集中关注,在实践层面偏重信息化网络技术平台的统一搭建。智慧社区建设并不仅仅是互联网技术在社区中的简单运用。当前智慧社区建设过于强调“技术”赋能,而忽视了“社会”赋能面向;过于强调政府和市场引领下的智慧建设,而忽视了激发社会活力及实现社会治理理念创新和社会重构的思考。从当前智慧社区实践可以看出,互联网技术已广泛运用到社区治理当中,几乎所有社区工作都离不开网络以及大数据处理,但将智慧社区仅仅理解为“互联网+传统社区”,则会忽略社区的“社会”本位,以及对网络社会来临引发“社会”重构的深入思考。以空间社会学视角对当前智慧社区建设进行考察,有利于我们关注智慧社区的社会空间属性,聚焦新时期“社会空间”转换面向,并深入挖掘社会空间变迁与社会整合之间的复杂关系,关注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融合的“复合型社会”赋能,进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向高质量发展。

      空间社会学视角可以追溯到古典社会学时期社会学家对于时空社会属性的关注。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指出:时间和空间都是社会构造物,明确指出时空的社会属性,但更强调时空作为社会性后果而存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空间开始作为独立视角进入社会学研究视野,这一时期对空间的考察突破了物态性和静态性视角,空间的社会性和生产性引发学者普遍关注,新马克思主义者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是空间研究转向的主要推动者。他在《空间的生产》中指出:社会空间并非社会关系演变的静止“容器”,而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指出我们所生活的空间并非仅仅是自然地理位置的空间,而是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社会空间,因而具有生产性和建构性。伴随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后现代社会学拓展了对于空间概念的理解,后现代社会跨地域的时空重组使空间脱离具体边界限制,并且在网络社会来临背景下生成不同于地域空间的“网络空间”,社会空间不再是线性的平面结构,而是全球网络。正如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所言,“人民确实生活在地方里,但是,由于我们社会的功能与权力是在流动空间里组织,其逻辑的结构性支配根本地改变了地方的意义与动态”,那种“在地方空间里具有历史根源的、我们共同经验的空间组织”被综合到新的流动空间中,曼纽尔•卡斯特关于流动空间与地方空间关系的论述指出网络空间是不同于具体地域空间的流动空间,揭示了网络社会背景下空间的复合属性。

      但尽管如此,网络空间并不能完全取代地域空间,而是形成与地域空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如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言“脱域”和“再嵌入”不可分离。“脱域”是指社会关系从互动的地域性或地方性场景中“挖出来”,使社会关系在无限的时空地带中“再联结”,“再嵌入”是指重新转移或重新构造已脱域的社会关系,以便使这些关系与地域性的时空条件相契合。全球化进程中各种抽离化机制将社会关系从具体的场景中分离并进行联结,然后“再嵌入”并重构地方性场景,“脱域”和“再嵌入”是同一过程的两面,“脱域”的最终目的是以新的逻辑得到再组织。罗兰•罗伯森(Roland Robertson)也指出“空间障碍的消除并不意味着地方意义的丧失”,因为“网络社会并非完全脱离了特定的场所,相反却有大量的网络行为或网络社会构成仍存在于场所之中,成为在场的网络空间或网络社会”。可见,即便是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地域空间仍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此外,空间社会学视角注重将权力分析与空间分析相结合。后现代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认为空间是权力实践的重要场所,他通过知识考古方式揭示18世纪末医院、学校、监狱的权力建构如何通过空间实践来达到对生命的技术治理。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也指出,在社会世界自身中,而不仅仅是在象征系统中,存在着各种独立于意识和行动者意志的客观性结构,这些客观性结构能够引导和限制它们的实践或表现 ,“场域”就是这种客观性“空间”结构。在他看来,“场域”是理解空间的有效概念,它包含着资本和权力的关系,具有动态性和生成性特点,人们在场域中依靠各种资本形式来确定自己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和权力。伴随网络社会的来临,社会空间属性日益网络化、流动化,空间与权力的关系也日益复杂化、动态化。曼纽尔•卡斯特明确揭示网络社会时空重组背景下将形成新型权力关系:“因为信息与沟通主要经由多样化的综合性媒体系统沟通,政治逐渐在媒体空间表现。领袖权被人格化了,而创造形象就是创造权力……从根本上说,媒体网络里的权力与体现于这些网络的结构和语言里的流动之权力相比较,乃是第二位的。”依靠科层制的垂直信息流动在网络社会不断弱化,网络使得流动的权力得以彰显。

      可见,全球化与网络化带来了社会空间的重组和权力形式的重塑,空间社会学视角有助于我们关注空间的社会属性,以及新型空间权力带来的生产属性,推进现有智慧社区研究的空间社会学转向有利于丰富并拓展现有研究视角。同时,在现实层面,互联网早已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智慧社区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社区生活与治理实践也日益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关注新时期智慧社区作为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复合的社会空间属性,以及权力的流动性特征和网络化逻辑是网络化时代空间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对智慧社区进行空间社会学分析,理解网络社会背景下社区社会空间的再组织化进程,探寻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空间转换下的智慧社区建设实践

      智慧社区建设一方面体现出互联网技术介入下的社区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复合重组进程,另一方面新的空间逻辑,即流动性与网络化也推进了传统社区治理模式的转变。本文以B市S街道智慧社区建设为例,以空间社会学视角关注智慧社区建设中“网络”与“地域”双重社会空间维度的互构及其运行机制。B市S街道因其独特的虚拟“十三社区”著名,“十三社区”是一个虚拟社区,是在原有的十二个实体社区基础上,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建立的虚拟网络空间,用来统合实体社区的公共事务,通过虚拟平台实现所辖社区的服务和管理升级以及地域共同体建设。研究发现“十三社区”通过联结线上与线下、社区与周边、居民与组织,有效促成了新型空间结构与权力的再生产。

(一)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空间重组

      随着社会生活日益网络化,人们“在场交往”与“缺场交往”行为并存,社会交往空间的双重性为社区的属地化管理和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信息技术主导的虚拟十三社区网络空间中,地方并没有退场,而是以一种网络在场的方式被重新组织与联结,使具有地方性意义的活动重新活跃起来。“十三社区”以融媒体平台形式建立了功能多样的居民交流互 动微信群和APP程序,使社区居民以网络在场的方式实现了重新组织与再联结。

      我们的这个群特别多,这展示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夸张地说我们有20个左右吧,像这个旧物交换群就特别活跃,还有志愿服务群等,都为属地服务发挥了实质作用。

      如学者所言,“现代社会的时空分离不仅具有时空压缩所具有的扩张和远距化效应,对于地方,它同样是一个重新组织和联结的契机”。网络空间成为人们超越面对面直接交往和时空限制的新型社会交往场域,引发部分学者关于网络减少面对面沟通、导致人际关系疏离和产生孤独感的担忧,但实际上网络也同时拓展了人们间接交往的可能性与活跃度。在后单位制时代,社区虽已成为不同阶层利益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社会交往互动、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场域。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快速的人口流动使社区正在失去传统社区所具有的熟人社会特征,使得社区居民之间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的下降。“十三社区”通过建立对接不同群体需求的互助微信群,使街道十二个社区的居民在网络空间中广泛联系起来,加强了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网络空间的时空分离特性消解了物理意义上的距离,使跨越单一社区范围的街道十二个社区居民交流互动成为可能,但网络空间的兴起并未使地域空间在社区治理中失去功能。曼纽尔•卡斯特认为,“地方并未消失,但是地方的逻辑与意义已被吸纳进网络”,只不过有效拓展了地域空间界限,为更大范围的地域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机遇。

      这是我们做的一个慢跑公益,就是一边慢跑一边捡垃圾,又能健身又能环保的这样一种活动。这是我们今年4月份举办的公益慢跑活动,近百人的一个“花式劳动”大比拼:拾荒慢跑计时赛、垃圾称重比拼赛、垃圾分类速度赛。然后我们会把这些活动的精彩瞬间展现在网络平台上,让更大范围的居民分享参与活动的价值和意义。

      “十三社区”通过网络公众平台发布公益活动信息,激发居民在地域空间中重新再组织,通过举办线上线下联动集体活动,加强了居民在地域空间中的交往联系,也为居民提供了线上围观、线下参与的活动平台。虚拟十三社区利用网络空间的时空重组效应使整个街道地域空间内的社区居民实现跨社区的再联结,使S街道十二个社区产生线上动员围观、线下参与实践的再地方化效应,有力促进了属地社区居民的社会交往,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整合功能。

      “十三社区”还通过网络平台举办“微春晚”活动,通过线上海选选出人气最高节目,线上线下同步直播,得到老年文艺爱好群体的积极响应:

      我们有针对各个年龄段的社区活动……针对地区的老年人我们做的有这个微春晚,就是我们地区有这个活跃的文艺团队,当然年轻人上班主要以老年人参与为主,每年我们会在除夕之前组织这么一个微春晚活动,我们把这个节目上传到掌上双井平台,大家来海选……这个参与活跃度特别高,每年最终都会在基层电影院一号大厅,举办很隆重的表演和直播,就是你看这些照片,几乎每年都是这样一个状态。

      “微春晚”是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联动的集体庆典活动,线上海选的方式增加了老年群体在网络空间的活跃度,在某种意义上也推进了老年群体关注网络技术发展,是实现网络文化反哺的契机。同时,在盛大的传统节日组织网络海选和线下表演,能够激发更多家属和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关注,实现街道社区间的联动和再组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十三社区”虚拟网络空间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社区居民的社会空间结构和社会互动方式,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空间交往,使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交融在一起,网络空间也逐渐成为社区老年人社会交往的延伸场域。

      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的复合性而非分裂式发展会形成巨大整合力量,促发积极的社会动员与社会参与。社区居民依托各类网络空间可以形成具有不同社交属性的社交圈,如旧物交易、宠物交流、爱好特长、志愿服务等,并通过在网络空间中扩大化的间接交往与互动交流了解社区动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增强社区归属感。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的“并行互补”式复合,使部分青年群体也从“游民式”的网络冲浪中再次回到“地方化”场域中来,参与并关注地方公共性建设。但也应该注意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更加准确地对接居民的多样化需求,线上线下交往活动对于增强社区居民交流,形成认同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社区群体的多元化和需求的日益多样化,目前智慧社区建设开展的主体激活与动员实践,离实现多元主体有效共治还有一定距离。有效共治需要拓展居民除文娱活动之外长期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力意识,“十三社区”也利用网络空间积极提升居民自下而上的流动权力,培育其参与治理的自主性。

(二)流动的权力与社会自主性培育

      在空间社会学视角下,人的自主性是空间理论的关键。空间是人化了的空间,人的存在给空间赋予了人属意义,社会空间中人的能动性是空间社会学不可忽视的内容。在现实层面,居民在社区中的能动作用及自主性提升也一直是社区治理的核心议题。社区治理涉及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与权力关系,只有激发居民自下而上的自主治理意识才能突破目前更多是自上而下的“被管理”和“被服务”局面,推进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空间社会学关注空间与权力的关系,“空间是权力运作的基础,同时也是权力控制生产和分配的产物”,卡斯特把网络社会空间称之为流动空间,网络化逻辑实质性地改变了权力的操作过程及结果,在网络社会,流动的权力优先于权力的流动。可见,在现代社会,权力不仅仅被占据统治地位的管理者所独有,而且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日益作为一种相互制衡的力量而存在。智慧社区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使公共事务不仅仅局限于地域空间,也拓展到网络空间,社区居民在网络空间中扩大了参与公共事务的监督权和管理权,提升了自身的流动权力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自主性。“十三社区”通过互联网平台将街道内十二个实体社区统合起来,设置了“随手拍”问题反馈程序,居民在社区发现问题都可以通过随手拍实时上传,再由“十三社区”网络平台反馈给各个基层部门人员进行处理。这种在网络空间中自下而上流动着的微观权力,形成积极的生产性力量,促进了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和治理效能的提升。

      你看“随手拍”的平台就在这,每周的案件基本可以到1400左右,这个就是我们的核心处理平台,我们可以打开,实时就反映了案件报送的时间和问题,我们可以处理的我们就及时给派单处理了。我们平台这边相当于一个中枢,我们没有处理权限,我们就是派单到各个科里。

      “随手拍”有力激发了居民利用网络空间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居民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回应,并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时时查阅案件处理状态和相关部门对于问题解决的反馈,形成问题“提出-派单-处理-反馈”的闭环。在“随手拍”网络空间中,居民的微观权力得到有效发挥,监督和管理权力通过网络流向社区居民,形成激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生产性力量。

      除此之外,居民还可以对社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线上留言,S街道在网络空间中开展线上议事活动,使社区居民通过“虚拟在场”便可参与社区议事,方便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主要包括咱们说的一些线上议事、线上动员,比如市领导比较关注的回迁地区,号称他们那个注册人数已经一二百万了吧,那个好多人并不能保证组织线下活动他能来,但是线上咱发起了一些论坛他们都可以通过这些远程的方式参与进来。再比如说我,我也是在我居住的地方加入了居委会群、业主群,就是有一些活动我能到,有一些就真的是群里提一提意见啊、需求啊。 

      线上议事将社区公共事务研讨放到公开的网络空间中,实现共治权力在社区居民间的流动与再组织。居民可以针对社区某一具体议题在网络空间中进行讨论,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感。如果说“随手拍”是针对及时解决社区具体问题,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率而进行的智慧化建设,那么线上议事则是实现集思广益、服务于社区共治常态化、制度化的智慧尝试,通过搭建社区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平台,积极培育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自主性和认同感。

      由此可见,“十三社区”借助“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实践创新,使居民利用网络平台突破地域空间界限,以自下而上的流动权力推进社区居民与基层部门的双向互动,激发了居民作为自治主体在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中参与社区治理的自主性。

(三)新型公共空间与智慧生态营造

      列斐伏尔认为生产不应简单地理解为空间中事物的生产,而应当理解为空间自身的生产。网络空间是一种超越时空界限的新型社会空间,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的叠加实现了新型空间结构与秩序的再生产。智慧社区凭借互联网技术建构了一套具有独立结构的网络数据平台,促使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结合出新型社会空间结构。“十三社区”借助这种新型空间结构改变了S街道的社区治理结构,同时生产出新型公共空间与社会关系,营造周边智慧生态,不断促进社区秩序的整合与优化。“十三社区”联合高校专家学者推进社区高质量发展,协同社区居民和周边商户积极开展空间设计与融合创新活动。

      “S街道可持续更新社区设计节”针对B辖区12个社区中待更新的12个楼门、楼院、楼院园节点,联合多家高校设计团队,通过竞赛的形式,协同各社区本地居民一起,以楼门的文化设计、院落内空间利用及功能改造和小微绿地品质和活力提升为设计目标,共同参与社区公共空间设计工作。

      这场由“十三社区”牵头,政府、专家、高校与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公共空间更新设计活动,充分尊重社区居民意见,通过网络平台让居民参与方案设计及立项投票,有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公共空间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借助艺术院校设计团队的力量,从建筑学和美学视角对于不合理的旧有空间进行改造,促成社区公共空间的艺术化升级,将居民实际公共活动需求与专业艺术设计理念有机结合,达成对社区公共空间的更新与再造。在传统社区治理中,由于较难统筹所有社区居民意见,空间规划只能主要依靠社区领导或个别精英发挥作用进行设计,现今借助智慧平台的广泛影响力,可以发挥更大范围内社区社会资本的力量,将自上而下的空间规划工作转变为开放平台整合多元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的社会工程,在使社区公共空间规划更加合理优质的同时,也促进社区治理结构调整,引入社区以外的多元力量,开放、平等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共同助力地域社会公共性建设。

      除发挥多元力量参与共建,“十三社区”还利用大数据深入挖掘居民真实需求,完成公共空间改造。“十三社区”利用“井井有条”智能数据库平台,通过融合街道设施、边界用地、交通、人流量、商业活力等时时更新的数据信息,开发出体检评估、仿真模拟、实施管理三个模块,对S街道12个社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度,以及社区生活圈中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缺失度进行评估,从而选取合适的选址,为社区生活圈公共空间规划给出有数据依据的详细优化建议。“井点一号”就是2020年十三社区大数据平台通过人工和摄像头采集区域内人群活动内容以及活力特征进行评估观测,根据观测结果精心打造的“小微空间”(强调细小的改动带来广泛的社会影响),使原本破损老旧的公共空间升级为现在的“网红打卡地”,受到各年龄群体的喜爱,极大提高了社区公共空间的利用率和参与活力。

      在数字化治理时代背景下,“十三社区”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区域范围内人群活动内容和频率,对传统公共空间进行改造,生产出新型公共空间,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实现科学规划、艺术设计与人性化服务的有效对接。传统地域公共空间作为社区居民公共交往和活动的重要场所,对形成社区认同以及培育地域公共性意义重大,然而随着网络社会的来临,居民大量交往活动转移到网络空间,导致传统地域公共空间活力下降,“十三社区”结合大数据分析与多元主体共建,对不合理的传统地域公共空间进行改造和重塑,使逐渐式微的地域公共空间重新发挥聚集和交往活力。

      此外,“十三社区”注重发挥互联网思维强调的共享性和创新性,通过“幸福双井社区卡”联合街道周边商户,共同营造新型社区智慧生态。

      “幸福S街道社区卡”是我们回馈给我们社区“铁粉”的一项惠民活动。比如说我们会联系周边一些商家,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些福利呀,商品呀等等。

      “幸福S街道社区卡”是社区利用智慧网络平台链接周边商户资源反哺社区,营造社区周边智慧生态的创新举措。一方面通过线下物质性回馈,使参与社区网络平台的居民数量不断扩展,逐渐增强了社区居民对虚拟社区的了解和认同。另一方面对于商户和企业来说,与虚拟社区的联合行动也使自身受益,在为社区服务的同时,也能够根据社区居民的喜好,提供更为精准的定制化服务,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社区周边的“智慧”商户,在“属地一公里”的地域空间范围内演绎着独特的培育地方公共性方式,形成结合企业社会责任服务地方社会,以优质公共服务培育地域共同体的“市场+社会”推进路径。

      “十三社区”开展的公共空间改造与智慧生态营造活动促进了地域共同体的形成。一方面有效激发社会活力,共同参与社区空间规划与改造,促进社区居民面对面的直接交往,重塑了社区公共领域;另一方面,通过动员社区周边商家,链接周边资源营造智慧生态,吸引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打造多元共治格局。

      总之,随着智慧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十三社区”以智慧科技服务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已取得积极成效。首先,促进了地方社会的再组织。互联网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新型社会交往空间,使居民通过网络在场便可直接或间接参与社区活动,网络空间的有效组织和利用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新路径,如线上线下结合的精品活动组织、政务管理与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等,实现了技术介入下的传统社区治理方式变革。其次,智慧社区的网络空间构建也改变了传统社区的权力流动和运行方式,居民自下而上的微观权力得到彰显,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自主性提升,增进了社区治理的效能化。最后,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的结合有效激发了社区活力,通过新型公共空间重塑和广泛链接社区周边资源,构建新型社会关系与智慧服务生态,智慧社区向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

增进智慧社区建设的社会赋能    

      智慧社区作为新型社区生活实践和社区治理模式,是网络技术介入社会空间结构转型和社会治理升级的必然结果。但现阶段我国智慧社区建设远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治理创新,在智慧社区实践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呈现出过度技术化与行政化倾向,应找回智慧社区建设的“社会”本位,积极推进“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协同赋能的智慧社区建设新方向。

(一)过度技术化倾向

      当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仍以倡导技术赋能社区治理为主,而对社区的“社会”赋能关注尚显不足。智慧社区发展呈现出过度技术化倾向,而且多停留在“传统社区+互联网”的初始阶段,或“线上社区”与“线下社区”的分裂发展阶段,对智慧社区的理解和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S街道“十三社区”运用互联网构建新型多样态的网络空间,如智能体验馆、生活智能小程序、政务管理数字化平台都体现了智慧社区对技术手段的积极运用,但却相对忽视了对十二个实体社区的人口结构差异、社区类型差异,社区社会资本差异等社区社会基础因素的深入考察。调研发现十二个实体社区由老旧小区、回迁小区、商品房及高档小区构成,社区间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活力差异较大。“十三社区”拓展了居民在网络平台的活动和交往范围,方便居民足不出户便可积极关注社区公共事务,增强了社区居民之间以及与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互动,但在线下的社区活动中,老年人、儿童等非职业群体仍然是主要参与者,中青年在职精英群体线下参与度仍然有限,更多在线上参与讨论,导致线上与线下参与群体的分隔式发展。

      此外,在商品房及高档小区中,由于人口素质较高,智能平台的使用率更高,技术赋能使社区治理更加精细化,但在老旧小区,遇到由于历史原因难以处理的复杂问题时,单依靠技术赋能就显得力不从心。例如S街道中X小区的政府待征地因未开发暂时闲置,成为部分小区居民的“菜园子”,当面临休整规划时遭到这些居民的反对,最终还是通过基层工作人员使用传统调解方式,不断入户讲解调和才得以解决,而虚拟十三社区作为网络平台并未发挥实质作用。未在网络上公开讨论的部分原因也在于一些复杂问题的讨论会引发网络舆论的突生性和不确定性,反而会加大社区治理风险。

可见,智慧社区在不同事务、不同领域和不同社区社会基础中发挥的效力也不尽相同。智慧社区建设不应仅仅停留在强调技术赋能的发展阶段,应该深入探寻社区的 “社会” 本质,了解社区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组织和公共性建设现状等, 进而推进符合各自特色的智慧建设,实现“技术”与“社会”的双向赋能。

(二)缺乏“广链接”与社会联动

      随着智慧社区在我国各个地区日渐普及,加强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日益成为智慧建设的关键。特别是在网络化时代,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关系的限制,带来更多可广泛链接的社会资源,如何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更大范围的“复合型社会”赋能,即“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的协同赋能至关重要。社会赋能不仅仅是社会关注与资源对接,更需要多方社会力量实现联动,形成长效机制改变治理结构,才能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首先,从当前我国现有智慧社区实践来看,仍缺乏“广链接”的网络社会赋能,更多停留在对地域社会力量的积极动员层面,且各方社会力量之间缺乏相应的协调联动机制。政府主导与政企联手推动仍是主流建设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或政企共建合约,或者由大型物业公司和通讯技术公司主导,网络社会中的公益组织或网络动员下的跨地域社会参与明显不足。此外,政府、企业、物业、社区商户虽然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协调联动作用还有待加强。在调查中发现,“十三社区”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所成立的虚拟社区,主要是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满足政务管理数字化和社会服务智慧化的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区居民和周边商户参与的积极性,但物业作为社区生活的重要一环,却参与有限。例如小区待征地变成“菜园子”并出现脏乱差问题时,物业就会以这块地是政府待征地为由拒绝参与管理。

      其次,社会组织的不健全以及对技术治理的不认同也会阻碍联动机制的形成。“十三社区”虽然运用智能平台实施监测管理和问题反馈,但最终的问题解决仍主要由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无法调集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常态化地参与社区治理,一些志愿者的动员和参与尚缺乏组织基础和长效激励机制。此外,“十三社区”虽然对周边商户的资源动员与整合较为有效,但其他面向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例如S街道规定社区商户要进行“门前三包”,清理门口垃圾保证卫生清洁,并在“十三社区”平台中进行实时监控,但多数商户往往作为被管理者被动响应社区要求,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仍很薄弱,甚至部分商户对技术控制滋生反感,难以形成更广泛的合作机制。

      因此,如何形成政府、社区、物业、社会组织、周边商户以及更广泛网络社会中的多方社会力量的有效联动机制,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向“复合型社会”赋能的高质量发展还任重道远。

(三)行政化与技术治理异化

      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仍以政府主导或政企合作为主流。在政府支持及政策推动背景下智慧社区得到迅猛发展,但也表现出更多的行政化倾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主动性仍显不足,同时,数字化治理过程中也呈现出技术异化现象。

      “十三社区”是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搭建的虚拟平台,相对于其他合作方式,社会组织的承接更关注社区社会基础建设,但仍呈现出行政化倾向。由于政府买单,“十三社区”智慧网络空间的打造也必然偏向响应和满足政府要求,例如“十三社区”为响应市政府提出的“接诉即办”要求(及时解决社区问题并化解社区矛盾),运用大数据平台对社区进行全方面监测、提高治理效能的同时,也滋生技术治理的弊端。表现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大,且陷入以“解决问题”为主要任务的被动治理工作范式,“灭火”式治理占用了基层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其无法对社区长远发展作出更为积极和主动的创造性规划和建议。

      同时,数字化治理也存在技术异化的风险和弊端。S街道的数据平台与相关执法部门联网,需要配合智慧城市综合治理建设,检测数据一旦发现城市环境数值异常,需立刻通知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进行实地检查、责令整改。虽然通过数据融通打破“信息孤岛”是发挥数字治理的根本所在,但由于社区基层工作人员有限,加上频繁的联动任务,还要应对上级政府的智慧建设考评,以及对外宣传采访和参观考察等事宜,这种技术治理中“向上应答”与“环顾左右”的新任务挤压了原本就缺失的“下沉服务”。

      此外,社区居民在数字化治理中也容易被当成大数据的抓取者或被服务对象。只有部分居民的参与自主性被激活,且多是作为社区问题巡查员,除向平台上传和反映问题外,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志愿服务也过于零散和不可持续。因此,数字化治理与技术平台的运用更需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主体性与积极性,避免行政依赖或技术依赖所产生的异化。

      总之,虽然智慧平台提供了社区治理的新思路,但我们在关注智慧社区建设带来的技术红利的同时,也要思考和改进智慧社区建设中的短板与不足。如过度重视技术赋能,忽视社区的“社会”本位,未充分思考网络化时代“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互构的“复合社会”属性,致使智慧社区建设缺乏广泛社会链接和长效联动机制,以及行政化和技术治理异化导致治理主体自主性不足等问题。

探寻“复合型社会”赋能的新路径    

      从现有研究和智慧社区示范点建设实践来看,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秉持“技术”与“社会”双重赋能,避免技术异化与社会区隔,借助互联网的广泛链接与融合创新能力,培育多元主体跨时空联动服务地域社会,打造良性智慧生态,探索“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融合发展的“复合型社会”赋能新路径,才能推进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异质多元的社会空间

      不同地域空间的发展具有不均衡性,新技术的介入和运用应致力于扬长避短,而非加深断裂式发展。在调研中发现,S街道的十二个社区是由老旧小区、回迁小区、商务及高档小区混合而成,社区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基础差异巨大,在这样一个人口密集且具有异质性的街道区域空间中,智慧社区建设更应依据各个社区特点形成独特发展逻辑。“时空分离不只具有时空压缩所具有的扩张和远距化效应,对于地方,它同样是一个重新组织和联结的契机。”作为新型社区治理模式,智慧社区建设应更多关注社区和居民群体的异质性,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打造异质多元的社会空间,不应拘泥于统一技术化平台管理,应依据属地特质,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智慧空间形态。

      一方面,应关注不同群体需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激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方案。例如对不同群体进行分类动员,线下关注不同年龄段老年群体的养老和医疗服务需求、网络文化反哺与网络技能培训需求;线上加强对接中青年精英群体在育娃、赡养老人、休闲娱乐、技能互助、志愿服务等多元需求,激发中青年精英群体参与社区活动和公共事务的活力。另一方面,应关注同一地域不同社区的异质性,依托本社区人口构成及结构特点,探寻本社区发展的独特逻辑,推进异质多元的数字化治理。例如在中青年群体占比高或具备数字治理基础的小区,可以运用先进的智能化信息技术进行数字治理,由于此种小区在职群体居多,工作相对繁忙,可以着重考虑加强线上交流互动,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线上社区治理和公共活动;对于老旧小区,可以运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治理,并渐进式地向老年群体推广智能技术运用,增加老年群体在智慧治理而不仅是文娱活动中的活跃度。总之,要在空间复合与转换的时代背景下,发挥技术赋能功效,避免技术异化或新一轮数据鸿沟导致的群体分化。

(二)培育多元社会力量形成联动机制

      从“十三社区”的建设实践中可以看出,智慧社区虚拟网络平台促进了社区权力自下而上的流动,社区居民的微观权力通过网络空间得到了拓展,不论大小事项,通过不同的网络平台和小程序都可以随时向社区反映,并得到及时反馈,形成卡斯特所言网络社会中“流动的权力优先于权力流动”的发展态势。“十三社区”通过“随手拍”活动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方便的渠道,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虽然政府、社区居民、周边商户三者的力量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得到有效组织与动员,但由于“接诉即办”的“灭火式”问题解决导向,也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繁重压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链接更广泛的网络社会力量联动参与社区治理的长效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

      因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广泛链接和激活社会自组织能力,培育更广泛或跨地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智慧社区建设当中来,发挥“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协同赋能、融合创新的智慧建设。可以有效联动物业、周边商户企业,所辖社会事业单位和民间团体,也可以发挥社区能人以及参与骨干个人社会资本的社会网络链接力量,以及扩大网络宣传,打造“网红”活动引发网络社会关注等多元方式培育跨地域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协同共治。总之,智慧社区建设只有形成互联网、物联网、人联网的网络链接合力,实现多方社会力量协同治理,激活自下而上的社会活力,才能形成“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协同赋能的“社会”本位智慧建设。

(三)提升居民治理主体地位和自组织能力

      当我们强调要增强更广泛的社会力量联动并形成合力助力社区建设时,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也易被忽视或误解。社区居民作为社区治理主体在当前智慧社区建设中确实存在定位不清的情况。在“十三社区”的“随手拍”活动中,微观权力的发挥使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提高了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但也为基层工作人员带来了繁重的负担,以及在技术治理视域下形成对居民主体地位的错误定位。居民在社区工作人员眼中成为“移动式摄像头”,居民被定位为“发现问题”或“制造问题”的诉求式主体,而非完整参与治理全过程的治理主体。此外,当前社区建设中居民多以“被服务对象”定位,而非治理主体定位,不仅基层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将社区居民作为被服务对象,多数社区居民自身也并未清晰意识到如何在社区治理中发挥治理主体地位。

      随着居民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居民作为诉求式主体的“问题域”将越来越宽泛,社区工作人员的压力也将与日俱增,如何提高社区居民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自组织能力,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的“治理主体”地位至关重要。居民应该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当然不同居民可以根据自身优长在不同治理阶段发挥特定作用。例如老年人闲暇时间较多,可以作为发现问题或群众动员工作的主体;而年轻人可以在公共事务和活动规划设计、难点痛点问题解决,以及对接网络和社会资源方面发挥主力;党员和参与骨干可以在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建立长效志愿服务体系,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创新等制度建设方面发挥优长。只有社区居民作为治理主体而不仅仅是被服务对象时,才能真正激活参与活力,增进社区成员整体而非部分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总而言之,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居民日常社会生活空间意义重大,空间社会学视角关注空间的社会和生产属性,以及空间转换下权力的流动与再生产机制,可以拓展现有智慧社区研究的视角。近年来我国智慧社区建设将互联网技术引入社区建设实践,为社区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网络空间与地域空间的结合生产出新型社会空间结构,通过线上与线下的社会空间重组,增强了居民、社区与周边商户的交流互动,彰显了多元主体自下而上参与社区治理的微观权力。但智慧社区建设在关注网络平台搭建与智能设备铺装的同时,更应重视社区发展的“社会”本位,注重多方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结构中的联动与协同。以技术创新助力社会空间和社会交往延展,整合不同参与主体优长,链接更广泛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网络社会”与“地域社会”融合发展,线上与线下“复合型社会”协同赋能的推进路径,才能真正以人为本,激发社会活力,避免技术治理异化,实现“技术”与“社会”双重赋能的智慧建设,推动智慧社区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徐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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